红星资本局12月24日消息,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喆集团”)深市主板IPO于12月15日终止后,其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证券保荐”)是否存在协助企业“带病闯关”也引发市场讨论。

  据深交所公告,明喆集团及其保荐人于12月12日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此次IPO,明喆集团的申报在6月26日获受理,公司原计划募资14.1亿元,并于7月24日收到第1轮审核问询函,但一直未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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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明喆集团上市闯关备受争议,除了公司被质疑“清仓式”分红,其保荐机构长江证券年内也多次在投行业务踩红线。就在本月,长江证券保荐旗下两名保荐代表人被上交所处以监管警示。对此,红星资本局致电明喆集团及长江证券保荐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今年10月,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推动全面实行注册制走深走实,以机构监管转型为契机,坚持从严监管,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紧盯“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资格罚、经济罚等手段,督促证券公司持续提升执业质量、专业能力和内控水平,真正发挥“看门人”功能作用。

  明喆集团“清仓式”分红超8亿

  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招股书显示,明喆集团成立于2000年10月,主营业务为综合物业服务及其配套的单位食堂服务。2020至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30.07亿元、33.42亿元和36.17亿元,综合物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72%、90.48%和92.31%,收入规模和比重持续上升。

  明喆集团称,其收入及利润规模在A股上市物业公司中仅次于招商积余(001914.SZ)。但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近三年来,明喆集团实现净利润合计6.36亿元,但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却高达8.44亿元,严重透支当期利润,尤其在2020、2021年,分红金额均远超当年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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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招股书

  从股权结构来看,明喆集团实控人高海清、张国玲、高艺菲为一家三口,高海清与张国玲系夫妻关系,与高艺菲系父女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80.7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1.71%的表决权,均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因此也被外界认为,上述分红近7亿流入实控人家族。

  作为服务型企业,社保公积金问题同样是上市审核的重点之一。但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明喆集团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招股书显示,2020至2022年,未缴纳社保金额占当期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89%、9.17%和5.20%,未缴纳公积金金额占当期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39%、9.43%和6.71%。

  具体来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明喆集团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为46248人,其中应缴社保和公积金人数为31588人,但共有4682人未缴纳社保,23224人未缴纳公积金,占比分别为14.82%、73.52%。在2020、2021年,这两个占比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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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招股书

  对此,明喆集团的解释是:“应缴而未缴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员工基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该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可能造成的补缴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明喆集团或面临劳务成本上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以人工成本为主。若未来公司服务收费标准不能提升,或者不能提高管理效率,存在人工成本上升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17起行政处罚合计被罚9.48万

  涉及司法案件劳动争议占比近四成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明喆集团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还曾受到17起行政处罚,包括工商处罚1起、消防处罚4起、公安处罚7起、税收处罚5起,合计被罚9.48万元。

  其中,2020年7月,内蒙古瑞吉电梯因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2020年8月,深圳市明喆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未做到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合计被处以罚款3万元。 2021年8月,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因火灾时消防室仅1人值班,被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被处以罚款5000元。

  此外,明喆集团及其分公司还多次因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先后被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光明分局、南山分局、坪山分局、龙华分局及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处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或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报,明喆集团多家分公司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800元。

  据天眼查,截至目前,明喆集团涉及司法案件共计231起,其中有90起涉案案由为劳动争议,占比39.0%,29起案由为劳动合同纠纷,17起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5.4%的案件身份为被告。

  2020年1月8日,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7.30万元。

  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保荐

  年内已多次踩红线

  随着明喆集团IPO的终止,其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协助企业“带病闯关”也引发市场讨论。

  官网资料显示,长江证券保荐是长江证券(000783.SZ)的全资子公司,服务内容涵盖股权融资、财务顾问、债券融资。2022年,长江证券保荐实现营收74102万元,同比增长23.45%,净利润22411万元,同比增长91.48%,全年完成IPO项目12家,市场排名并列第11位,IPO业务融资额为80.99亿,IPO收入5.61亿。

  但从过往公告看,长江证券保荐年内已多次在投行业务踩红线。

  7月14日,长江证券保荐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旗下保荐代表人辛莉莉、郭佳也被深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深交所指出,长江证券保荐及上述2名保代在担任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人的过程中,存在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模式、对发行人新增液晶模组业务及新增客户核查不到位等多项问题。

  11月7日,长江证券保荐受到来自上海证监局的处罚。上海证监局表示,该机构存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工作把关不到位;质量控制部门对项目工作底稿的验收存在缺陷等问题,并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12月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长江证券保荐旗下保荐代表人张新杨、王海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张新杨、王海涛作为清大科越(即北京清大科越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保代,存在对发行人财务内控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能督促发行人在申报前对内控不规范事项充分整改与披露;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相关核查程序不到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会计处理准确性、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核查把关不足等多项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距离清大科越及保荐人长江证券保荐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过去近4个月。

  据上交所官网信息,清大科越拟于沪市科创板上市,曾在2022年6月30日递交上市申请,但在2023年7月,清大科越和长江证券保荐撤回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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